高唐县水务局社会承诺
高唐县水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,担负着水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:管理和保护水资源、水域、水工程及防汛、水文、水土保持等设施,办理水行政许可审批,依法征收水利规费,检查监督社会水事活动,调处水事纠纷,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,为城乡供水提供服务,实行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。为构建和谐高唐,创造良好的水环境,高唐县水务局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:
水行政执法
一、水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执法岗位责任制、首问告知制、限时办结制、失职追究制,任务明确,职责清楚,奖惩分明。做到应办事项不拖延、不推委,简化办事程序,提高办事效率。
二、水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,一律持全国统一编号的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政监察证”或全省统一编号的“行政执法证”,亮证执法,文明执法,坚决杜绝“吃、拿、卡、要、报”和“三乱”现象。
三、水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、有效,做到执法主体合法、执法权限合法、执法行为的内容合法、执法程序合法。对违法情节轻微、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单位和个人不罚款,只警告,以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,做到人性化执法。
四、执行公务时,统一使用水利部监制的执法文书。执收执罚,票款分离,收支两条线。向社会公开执收执罚依据、 标准和程序,水利规费执行最低征收标准,禁止不按规定标准或不使用规定票据收费。
五、抓好行风建设,廉洁从政。实行“禁酒令”,不参加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,不收受礼物。
六、水行政执法人员做到严格执法,热情服务。对群众的举报和投诉立即调查、立案查处。
供水服务
一、 实行一站式服务。新办理业务的用户,只需到供水中心管理服务大厅,按规定一次性办理相关手续。
二、 对供水工程设计、安装质量,一律执行国家规范。一周内完成新建工程、图纸设计和预算编制,三日内安排施工,按期完工,做到工完、料净、场地清。
三、 成立专门的抢修队伍,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,发现漏点及时抢修,管道街以西,15分钟内到达现场,管道街以东,半小时内到达现场,300毫米以上的管道,抢修不超过5天,300毫米以下的管道,抢修不超过3天,100毫米以下的管道,抢修不超过2天修复。
四、 严格执行县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,查表到位,准确及时,开具发票由微机统一打印,对客户提出的用水计量、收费事项咨询,48小时以内给予明确答复。
五、 保证供水水质,坚持出厂水每周化验一次,实行供水科学调度,计划停水时,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。
六、 加强供水服务监察,严禁吃、拿、卡、要现象,接到投诉,立即组织调查核实,10日内给予明确答复,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。
为把上述承诺落到实处,我们虚心听取群众意见,接受社会监督,对群众举报和发现的问题一定及时查处。凡是违反上述承诺者,一经查实,一律下岗学习,并视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党纪、政纪处分,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,绝不姑息迁就。
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。
水行政执法监督电话:3958901
供水服务电话:3991642 3991874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