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-1-1
一、水政执法队伍建设
高唐县水政执法监察大队为副科级事业单位,隶属县水务局。水政水资源科为局属内设股级单位行政机构,与监察大队合属办公,两块牌子一支队伍。水政监察大队下设:政策法规室、规费征管中队、水事案件稽查中队、水土保持监察中队、防汛水文监察中队、河道水工程监察八个中队。
二、水政执法重要工作职能
(1)宣传贯彻实施水法律、法规;归口管理全县水政监察队伍;负责水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。
(2)负责组织水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的规划、调研、起草、协调、报批和审查。
(3)负责全县水行政执法工作。受其行政主管机关委托,依法行使水行政执法工作;受其行政主管机关委托,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权;承办水行政复议、诉讼等水利法制工作,组织落实水行政监察规范化建设、水务经济体制改革工作。
(4)依法保护水、水域水资源、水工程、河道、防汛水文等工程设施,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。
(5)负责全县水资源费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、水土流失治理费的征收工作;组织实施取水许可、全县水土保持监测;承办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。
(6)负责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、重点监督区、重点治理区的划分、公告和管理工作。制定年度立法计划,对涉水事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实施监督和会签,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,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。负责与政法等部门的联系,协调处理水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事宜。
(7)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,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其他行政措施。
(8)负责水行政执法装备、服装、证件、标志的发放管理,综合统计全县依法治水情况。
(9)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。 |